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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公司实施三米微笑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1 10:07:53     点击率:291

各物业服务中心:
高素质的物业服务队伍是物业管理企业成功的决定因素。为提升公司的服务品质,公司决定:从即日始,各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实施“三米微笑”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三米微笑服务要求:
1、各物业服务中心人员见到客户必须微笑示意,具体做法是:在距离客户三米左右时,自然微笑示意,等客户到身边时,面对客户轻声、清晰道:“早上好”、“下午好”或“晚上好”。
2、各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在管理区域内行走时,严禁从客户面前或人群中间穿过,应主动避让。
3、在作业地段(如:清洁、绿化、工程维修等作业),有客户经过时,须停止作业,应主动避让客户。
二、站立式服务要求:
1、各住宅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除三米微笑服务外,还应做到:接待客户时,在客户进门时,须站立并微笑致意;客户离开时,须站立微笑送别,并目送客户出门为止。
2、写字楼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除三米微笑服务外,还应做到:接待客户时,在客户进门时,须站立并微笑致意;客户离开时,须站立微笑送别,但如有楼栋客户代表或其他人员接待的,接待人员需送至客户进电梯为止。
三、请各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公司品质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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