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应邀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针对近日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作出解释称,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
新京报讯 3月31日,针对近日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参与意见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解释称,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
车行道原则150米以上要留通道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想法,在媒体上引起了热议。”倪虹昨日应邀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作出解释称,这30条意见,既有针对当前“城市病”的现实性条目,也有很多是带有前瞻性的、导向性的。
对于社会广泛讨论的“拆围墙”的事情,倪虹称,意见提出要逐步打开封闭的小区和单位大院、建立街区制,不少网友误解成为“拆围墙”。实际上文件原文并没有“拆围墙”这三个字。
为什么要建开放式小区?倪虹表示,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规范当中,城市人行道一般不超过80米要留出一个通道(口),车行道原则上不小于150米要留一个通道(口),这样才是城市交通组织的合理区间。
倪虹说,推广街区制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城市规划的经验提出的一个发展方向,封闭的小区和大院确实也存在影响城市路网、形成丁字路断头路等实际问题。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
落实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此前,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对开放式小区建设曾表态,不会“一刀切”。昨日,倪虹具体解释了推行街区制的建设思路。他表示,这一次意见讲的推行街区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围墙,并不是“一刀切”。他介绍,关于“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需遵循“逐步干”“有条件地干”和“科学地干”三大原则。
“‘逐步干’,不是‘马上干’。将会稳步推进该项举措,不会‘一哄而上’。‘有条件地干’,不是‘全面地干’,将遵循分类处理的原则,条件成熟的就实施,条件不成熟的就先不实施。”倪虹介绍,“科学地干”,不是“盲目干”。在落实过程中,会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 链接多地尝试打开小区、机关大院
新京报记者发现,打开封闭式小区和机关大院,全国多地已有尝试。
从去年4月起,长沙市全面开启“拆围透绿”工作,要求区县政府自拆围墙还绿于民,并完善相关便民设施,将机关大院变成市民休闲的社区公园。今年3月起,该市市区两级机关大院开始启动首批拆墙项目,并称将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
今年2月24日,成都开始在9个示范片区试点“小街区”理念,逐步推行“住宅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等做法。成都市锦江宾馆片区、文家片区等9个示范片区的小街区编制工作已经完成。这些街区单元尺度不大于200米×200米,街区单元规模为50亩左右。
今年3月,北京市开始试点“打开”街区缓拥堵,三里河南二巷由5米宽楼间“缝儿”变市政路。在西城区三里河区域中,这条处在建筑物、大单位夹缝中的5米宽便道,将拓宽成为城市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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